Welcome to the Changzhou node of CERNET!
释疑:本二增招将不会影响2B考生利益
2008-07-26 访问次数:
 
    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计划,其中包括新增计划和本二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昨天下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家长和考生迫切关注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问:今年院校招生计划已经在招生考试报上公布,本二征求平行志愿的新增计划从何而来?

    答:在今年4月份公布《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时,考虑到我省今年首次实施08高考方案,语数外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2B等级之间存在不匹配的实际情况,我们就明确了在本二批次录取阶段,对特征分较高、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的考生,高校可以自主录取。6月27日,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操作办法,即由省内本二批次院校适当增加计划,对考生的投档分和选测科目等级提出明确要求,统一公开征求志愿,择优录取。这次新增的招生计划,是省教育厅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向教育部申请并得到教育部批准而增加的招生计划,不占用本二已公布的招生计划。

    问:本二征求平行志愿的计划如何公布?

    答:征求平行志愿计划分两个部分公布:第一部分为本二批量投档后未完成的计划。该计划只面向特征分300分及以上、选测科目达到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填报,并按原先向社会公布的录取程序依次进行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和降分录取。高校如有分数和等级要求,考生还须符合高校的相关规定;第二部分为新增计划。主要面向选测科目在1B1C及以上等级的高分考生,考生的投档分和等级必须符合高校提出的相关要求。

    问:本二征求平行志愿的详细日程是怎样安排的?

    答:7月24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本二批次批量投档情况以及本二新增计划的录取政策和操作办法。

    7月25日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计划,其中包括新增计划和本二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开征求平行志愿。

    7月26日8点半至下午3点,符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网上填报并现场确认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7月26日晚,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考生,按照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7月27日,院校下载考生档案,并按预先确定的操作办法进行录取工作。省考试院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控,监督院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7月28日本二阶段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问:不同选测等级的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答:本二征求平行志愿仍设置为3所平行院校志愿。同一高校本二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使用不同的院校代码。

    符合新增计划院校投档分数线要求的1B1C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在新增计划中选择院校和专业。

    符合新增计划院校投档分数线要求的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既可以在新增计划中选择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在未完成的本二院校计划中选择院校和专业。

    未达到新增计划院校投档分数线要求的2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可在未完成的本二院校计划中选择院校和专业。

    问:本二批量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如何处理?是并入院校新增计划征求志愿吗?

    答: 对于本二批量录取阶段未完成的院校计划,仍然和往年的操作办法一样,统一面向符合本二批次批量投档条件的考生征求平行志愿。如征求志愿后个别高校仍完不成计划,将采用录取服从志愿和降分录取的办法进行录取。本二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并入新增计划。

    问: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新增计划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征求平行志愿与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规则相同,即按照“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考生进行检索和投档。因此,考生填报的A、B、C三所院校志愿,既要符合院校提出的投档分数线和等级要求,又要使三所院校志愿之间保持适当的梯度,要慎重对待专业是否服从志愿。填报新增计划时,未达到院校投档分数线和等级要求的考生,不能填报。

 
 
 
江苏工业学院网络中心版权所有 苏ICP备05084046号
Copyright © 2001-2006 ~nic@jp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